注:凡是在节日(1月1日,5月1、2、3日,10月1、2、3日,农历正月初一、初二、初三)和假日(星期六和星期日)以及非节日、假日21时至次日7时使用业务的用户,用户方数在10方及以下的,免收会议接入费;10方以上的,无论使用时间长短,只收取基本会议接入费,超过基本收费时间的部分,免收费用。
2、通话费
呼入方式的电话会议通话费向主叫方用户收取,呼出方式的会议电话通话费向业务登记方用户收取。通话费资费标准按现行本地电话、长途电话资费标准收取。
3、特殊功能费
特殊功能费由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和业务发展情况酌情收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