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
方式 |
开户费 |
基本费 |
网络使用费 |
通信费 |
| 拨号注册 |
甲类业务 |
100元 |
0 |
2元/小时 |
0.02元/分 |
| 乙类业务 |
0 |
50元/月 |
2.5元/小时 |
| 100元/月 |
2元/小时 |
| 上网卡(储值卡) |
0 |
0 |
1元/小时 |
| 国内漫游业务 |
0 |
0 |
3元/小时 |
拨号注册甲、乙类和上网卡业务用户的网络使用费在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0:00至24:00(全天),非节假日23:00至次日8:00减半计收。国内漫游业务无优惠时段。 |
注:1、基本费为用户每月固定交纳的网络使用费,基本费包含一定量的网络使用时长。用户每月网络使用费不超过基本费的,只收取基本费;如每月网络使用费超过基本费,同时加收超过基本费的部分。
2、上述拨号注册和上网卡业务上网每次累计使用时间尾数不足1小时部分,以分钟为计费单位,按实际使用时间计费,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算。每分钟价格按每小时收费标准除以60计算。
用户使用上网卡最后余额不够支付1分钟上网时长时,要为用户补足1分钟上网时长,保证最后余额为零。 |